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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——市井人物絮话之四

作者:佘大平 @ 2011-12-21

          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——市井人物絮话之四               佘大平   为潘金莲和西门庆牵线搭桥的王婆,以及和宋江有过许多恩怨情仇的阎婆和阎婆惜,是古代市井生 活这块特定的土壤中滋生出来的蟑螂、臭虫、蚊子、苍蝇。这些人身份卑微,有的还是被侮辱、被损害 者。她们可怜,可是她们也干坏事,有的坏事提起来叫读者恨得牙痒痒的——她们“良心都叫狗吃 了”。   王婆是开茶馆的。她的真正职业却是替人做媒,拉皮条,当“马泊六”;是媒婆,也是虔婆。正如 她自己向西门庆炫耀的:   老身为头是做媒,又会做牙婆,也会抱腰,也会收小的,也会说风情,也会做马泊六。   王婆开茶馆,不过是徒有虚名,只是替自己打打掩护而已。   潘金莲的悲剧,自然有许多复杂的社会原因。然而,这个悲剧的直接制造者,却是这个王婆。   王婆开茶馆,实际上却是“专一靠些杂趁养口”。她引诱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,其目的不过是为了 从西门庆那里捞到几两银子:   这个刷子蛰得紧!你看我着些甜糖,抹在这厮鼻子上,只叫他舐不着。那厮会讨县里人便宜,且教 他来老娘手里纳些败缺。  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她精心设计了帮助西门庆勾搭潘金莲的“十面捱光计”,表现了虔婆的老练与 无耻,也暴露出虔婆所特有的贪婪。“妙计”实现后,她念念不忘的,就是那几两银子“   西门大官人,你自不用老身说得,这十分好事,已都完了。所许之物,不可失信。你若负心,我也 要对武大说。   《水浒传》对王婆的贪婪、狠毒、残忍、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的特性,作了深刻的揭露,从而也揭 露了市井生活中肮脏、阴暗的一面。为了几两银子,王婆竟然昧着良心为西门庆出谋划策,毒死了老实 本分的武大郎。当西门庆将武大郎踢伤以后,害怕武松回来报仇杀人。王婆冷笑道:   我倒不曾见你是个把舵的,我是趁船的,我倒不慌,你倒慌了手脚。   稳住了西门庆,她又拿出更狠毒的计策来:   却教大娘子自去赎一帖心疼药来,把这砒霜下在里面,把这矮子结果了,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的, 没了踪迹。便是武二回来,待敢怎地?自古道:“叔嫂不通问。”“初嫁从亲,再嫁由身。”阿叔如何 管得?暗地里来往半年一载,等待夫孝满日,大官人娶了家去。这个不是长远夫妻,谐老同欢?——此 计如何?   从她那成竹在胸的神态来看,可以想象,不知她还坑害了多少无辜者 。   《水浒传》给王婆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。武松回来以后,很快就弄清了谋杀武大郎案情的全部真 相。他亲手杀了潘金莲,又追上狮子桥下大酒楼杀了西门庆。对王婆,武松偏偏留下不杀,而是将她押 送县衙,交由官府处置:   东平府尹判了一个“剐”字,拥出长街。两声破鼓响,一棒碎锣鸣,犯由前引,混棍后催,两把尖 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,吃了一剐。   这种刑罚虽然野蛮,有血腥气,但只有这样才能平息读者心中的怒气。因为这不仅是刑事法庭的判 决,也是道德法庭的判决。读者憎恨这一类人,主要是憎恨他们的所作所为灭绝人性,污染了社会,败 坏了道德。   《水浒传》中另一个虔婆——阎婆,固然也是一个可憎的人物,但是同王婆相比较,还有些值得同 情的地方。她将女儿“嫁”给宋江,是因为“他的家公因害时疫死了,这阎婆无钱津送,没做道理 处”,不过是为了维持自己生计的一种手段。而且,她并没有去坑害别人。她将阎婆惜“嫁”给宋江作 “亲眷”,图的是宋江的银子,这是虔婆拉皮条的老手段。 可是阎婆惜是她的女儿,这在当时的社会也 是可以理解的。何况她还有报答宋江救济之恩的意思。阎婆惜有了外遇,同宋江闹起了别扭;阎婆将宋 江生拉硬拽拖到阎婆惜的房间,倒也是真心想要他们和好。她诚恳地说:   我娘儿两个,下半世过活,都靠着押司(宋江),外人说的闲是闲非,都不要听他。   这些都是阎婆叫人可怜她、同情她的地方。她之所以被读者列入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的一类人当 中,主要有三个原因: 一是她那虔婆的身份,她那靠出卖女儿色相弄银子的谋生手段; 二是她的女儿阎婆惜的表现太糟糕,拖累她挨骂; 三是在她发觉宋江杀了阎婆惜以后,先是花言巧语稳住宋江,一旦走到县衙前,便高声喊人捉拿凶手— —老奸巨滑,成心坑害人人敬重的“及时雨”。   可是,平心而论,自己的女儿被杀,作为亲娘的阎婆要求官府抓凶手有什么错?只怪阎婆的形象已 经歪了,这些都说不起了。   阎婆惜也是个可憎、可恶又可怜的人物,但是比她的妈妈要坏得多。她本是“酒色娼妓”,“长得 好模样,又会唱曲儿,省得诸般耍笑”;用现代文明社会的眼光来看,她属于被侮辱、被损害者。她的 妈妈阎婆为了报答宋江的施舍之恩,也为了自己老有所养,便将她“嫁”给了宋江。   从《水浒传》所描写的情况来看,阎婆惜对这桩“婚事”似乎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。因为,宋江虽 然长得矮一点,黑一点,但不失男子汉的气魄;而且宋江为人极好,性情平和,家中富有,对阎氏母女 有恩。婚后的一段时间内,她和宋江的关系也不错——“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”。后来她和宋江的 关系搞僵了,主要原因是:   宋江是个好汉,只爱学使枪棒,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。这阎婆惜水也似后生,况兼十八九岁,正在 妙龄之际,因此宋江不中那婆娘意。   于是阎婆惜看上了宋江的同房押司“小张三”张文远,两人勾搭成奸,暗地往来。对于这种事情, 那个时代的市井舆论总是持谴责态度的。宋江却想得开:“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,他若无心恋我, 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?我只不上门便了。”对于这些纠葛,现代社会的读者可能不怎么在意。大家认定 阎婆惜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,主要是批评她对宋江不该恩将仇报。   阎婆惜与张文远私通,宋江不加追究,也就罢了。倒是这婆娘反而将宋江视作仇人,“却似眼中钉 一般”。把恩人当作仇人,真正是“良心都叫狗吃了”。   她的妈妈阎婆好不容易将宋江拽到女儿的房中,指望她们和好。宋江由于心情不好,情绪低落,又 喝了点闷酒,于是稀里糊涂地将梁山晁盖写给他的书信落在了阎婆惜的手里。阎婆惜读了这封信以后欣 喜若狂:   好呀!我只道“吊桶落在井里”,原来也有“井落在吊桶里”。我正要和张三两个做夫妻,单单只 多你这厮。今日也撞在我手里。原来你和梁山泊强贼通同往来,送一百两金子与你。且不要慌,老娘慢 慢地消遣你。   这一段对于阎婆惜心理状态的描写,完全暴露了这个女人阴险、歹毒的性格。   宋江为了从阎婆惜那里取回那封足以置他于死地的信,他做到了仁至义尽。阎婆惜同意将那封信还 给宋江,但是提出了三个条件:一是退回卖身文书,“任从我改嫁张三”;二是头上身上的首饰衣服, 一概不许要回去;三是将晁盖送来的一百两金子送给她。宋江都一一答应。只是晁盖送来的那一百两金 子,原已退还梁山,但宋江许诺“限我三日,我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子与你”。   宋江如此隐忍退让,委曲求全,阎婆惜仍然不依不饶,一定要拉扯宋江到官府。俗话说:做事莫做 绝;还说: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的。阎婆惜算是把事情做绝了。而且她所面对的是曾经救济过她们一家 的大恩人,是待她不薄的“夫君”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,宋江把她杀了就是合情合理的了。所以,几 百年来读者的同情都在宋江这一边,同声谴责这个忘恩负义、自觉与梁山好汉为敌的阎婆惜。   像王婆、阎婆和阎婆惜这一类人,属于古代市井人物当中的反派角色,是社会垃圾,几乎没有什么 人会喜欢她们。在她们的身上,集中了当时社会底层的许多丑恶现象。她们的言谈举止,她们的喜怒哀 乐可以让现代社会的读者了解古代市井生活的肮脏、丑陋的一个侧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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